“驴友”擅闯保护区!网友:让处罚变常态!

2021-08-17 10:46:12 作者: “驴友”擅闯

徒步越野途中遭遇暴雨和山洪,16名“驴友”被困林区,报警求救后才被救援脱险,随后他们收到了每人5000元的罚单。

近日,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依法对16名违法登山者首次开具罚单。

这起事件中,16名“驴友”之所以被罚,是因为他们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故意躲避监控设备,翻过防护装置逃避管理,造成了非法进入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事实。

让违规者为自己的“不智”买单

近年来,为抑制驴友“闯禁”频发,多地都实施了“有偿搜救”举措,让违规者为自己的“不智”买单。

河北小五台山因景色秀美,近年来成为许多徒步登山爱好者的天堂,成为众多“驴友”的打卡圣地,也正因为登山路线艰难,这里时常发生“驴友”被困甚至死伤事件。

为保障游客安全,以及生态环境的维护,当地林草部门和该保护区于2017年4月正式发布《封山公告》,禁止一切单位或个人擅自进入保护区开展旅游、登山、捕猎、放牧、采摘等活动。“公告”中还言明将对违规进入保护区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因搜救行动产生的一切救援费用,由被救援单位或个人承担。

此次16名“驴友”无视禁令及相关防护栏、标志牌、警示牌,趁着夜深人静,躲开监控,翻过护栏,非法进入保护区,直到因山洪遇险,呼救求援,才导致行为败露。

事件一出,网友纷纷表示:“支持对擅入‘禁区’者进行常态化惩罚。”

北京一大学生门头沟爬山失联

救援队搜救一夜后

他在河北境内下山了

8月12日晚,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消防救援站接到市119指挥中心调度,在门头沟区斋堂镇柏峪村至黄草梁方向7公里山上,有一人在爬山时失联,急需救援。

接警后,斋堂消防救援站迅速出动1车8人赶赴现场。同时,门头沟区消防救援支队立即调集蓝天救援队门头沟行动组共同参与救援。

据了解,失联人员与报警人等共计6人,同为北京市某高校在校大学生,组队于8月12日上午9时左右,跟随3名当地向导从清水镇椴木沟村附近上山,计划在黄草梁至柏峪国家步道之间,攀爬5公里左右后,在16时左右沿原路返回。

在返回途中,其中一名男性同学攀爬较快,临时决定独自在前面寻找下山捷径。在此期间,同行人员与该同学一直保持电话联系。但在18时左右,再次联系时,发现其手机处于关机状态。当时,同行人员进行了寻找,可未找到,于是报警求助。

了解情况后,斋堂消防救援站一方面与8名人员取得联系,确定所处位置。另一方面,不断尝试与该男同学联系,但其手机仍处于关机状态。

8月13日1时48分许,经过综合研判,斋堂消防救援站和当地1名向导共7人组成救援小组,携带救援装备、应急食品等,决定先与8名人员汇合后,再继续搜寻失联男同学。

4时20分许,经过艰难攀爬后,救援小组到达8名人员所在位置,进行短暂休整,了解最新情况。

5时18分许,结合最新反馈信息,救援小组开始对失联男同学进行搜寻。

7时50分左右,蓝天救援队门头沟行动组赶到现场。正在救援人员商讨下一步救援方案时,通过报警人电话得知,失联男同学已在河北省境内自行下山,身体状况良好。随后,全体救援人员与8名人员下山返回,10时51分许,到达斋堂镇江水河村集结点。

“有令即行”“有禁当止”

处罚违规“驴友”成为执法常态

我国《旅游法》规定,“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国家《自然保护区条例》明确规定,“进入自然保护区参观、旅游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管理”;“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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