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女公务员居家办公遇害,未被认定工伤引争议,人社局回应

2021-08-18 00:02:39 作者: 黑龙江女公务

8月17日,据澎湃新闻报道,去年6月黑龙江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在编员工柴媛居家办公期间遇害,因未被认定工伤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近日,经法院一审判决重新做出工伤认定后,该案迎来最新进展。8月15日,柴媛家属收到大庆市人社局的通知,称认定柴媛为工伤。

案情回顾:女子居家办公遇害

2020年6月18日中午11时24分,黑龙江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在编员工柴媛居家办公期间,被逃窜至龙凤小镇小区的犯罪嫌疑人靳某杀害。

警方通报显示,嫌疑人靳某某闯入柴媛家中后,采取勒颈的方式致其死亡,随后靳某也在公安抓捕中因不慎坠楼身亡。

据柴媛家属讲述,就在这起命案发生的两天前,嫌疑人就曾在同一小区犯下命案。当天嫌疑人潜入柴媛出租屋内作案后,还假装户主和外卖小哥对话。

当时外卖小哥拨打送餐电话没人接,上楼后敲门也无人回应。正当他心生疑惑时,屋内传出一名男子的声音问他“是谁,要干嘛”,还在问清来意后称直接把外卖放在门口即可。

期间外卖小哥听到疑似有女性喊救命的声音,但当时他戴着头盔和蓝牙耳机没太听清楚,还以为是两口子吵架于是转身离去。就这样,柴媛错失了被救的机会。

各执一词:是否认定工伤?

据悉,因为受到新冠疫情影响,所以去年6月柴媛所在单位执行弹性工作制。据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直到嫌疑人进入柴媛屋内的几分钟前,她还将一份周工作总结发送至部门微信群中。因此,柴媛家属认为,柴媛是在工作期间遇害,应认定为工伤。

但大庆市人社局及黑龙江人社厅先后认定,死者不构成工伤。他们认为,虽然柴媛疫情期间居家办公,可以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延伸,但是“犯罪嫌疑人为个体从业者,与柴媛没有工作交集,不是柴媛履职的对象”,其被害“不具有因果关系”,故不认定工伤。

这个认定结果令家属难以接受,于是提起行政诉讼,请求重新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对此,网友纷纷表示理解与支持:“在家办公也是办公,工伤认定还是要灵活一些”、“工作保障制度没有延伸到居家办公,就不要让员工非上班场所工作。”

也有网友指出:“如果没有居家办公,是歹徒闯入柴媛工作单位杀人,那人社局肯定会认定为工伤吧,难道这会儿歹徒就是人保局强调的服务对象了吗?”

最新进展:已被认定为工伤

此案之所以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一是公众对于不幸遇难的柴媛的关切,二则,后疫情时代居家办公、弹性工作制或将成为用人单位应对疫情的常态化操作,在此背景下,如何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成为大家关心的问题。

2021年5月28日,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2021年7月7日,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推翻之前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要求重新做出工伤认定。

法院判决书中提到:“若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处于特定环境,又因为身处该特定环境而受到了暴力伤害,也应认定该暴力伤害与该职工履行工作职责具有因果关系。”

最近,此事迎来最新进展。8月17日,被害者柴媛的家属称,他们于8月15日收到了来自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认定柴媛为工伤。

对于这个结果,网友纷纷拍手叫好。因为此次当地社保部门重新认定柴媛“居家办公遇害”构成工伤,也是给无数因为疫情无法正常上班的劳动者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居家办公,和在单位办公性质相同,不会“裸奔”无法认定工伤的风险之下。这才是工伤保险应该发挥的稳预期、降风险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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