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私自代孕生子,北京女子被迫“喜当妈”,为否认亲子关系起诉

2021-08-18 15:26:18 作者: 丈夫私自代孕

8月18日,据时间视频报道,近日,北京一女子高某因丈夫未同她商量,便与他人代孕私自生子儿子小郭,并在其出生证明上写母亲是高女士,将小郭起诉至法院,要求否认亲子关系。经审理,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认定,高女士与小郭不存在亲子关系。

丈夫私下找代孕,女子被迫“喜当妈”

2019年,家住北京的郭某与高某夫妇有了第二个孩子,但是对于这个孩子,女方高某并不欢迎,甚至在今年起诉至法院,要求“否认亲子关系”。

原来,此前两个人就有一个女儿,这第二个孩子是丈夫郭某在全面开放二胎政策之后,与他人通过代孕私自生下的,并且还在小孩出生证明上写着母亲是高某。

被迫“喜当妈”的高某称,虽然之前他们夫妻确实想过再要一个孩子,且因为她的身体原因一直没成功,但她不知道丈夫去找代孕的事情,也没见过孩子,直到2019年才知道孩子小郭的存在。

为了避免日后因抚养、赡养、遗产继承等问题发生纠纷,高某曾想过要起诉,但是苦于当时没有合适的案由,直到今年3月份《民法典》正式施行,了亲子关系之诉,公民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她这才名正言顺地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高某和小郭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取消其对小郭的监护权以及小郭对其财产的继承权。

要求否认亲子关系,法院判支持诉求

最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法院认为,本案中,原告高某提交了2018年3月的医院诊断证明、住院许可证等证据,材料显示高某被诊断为孕6周胎停育,而小郭的出生时间为2018年7月,可证明高某与小郭不可能存在血缘上的亲子关系。

此外,高某与郭某皆认可小郭不是双方进行人工授精所生之子,故小郭无法被视为高某与郭某的婚生子女,高某与小郭的关系无法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庭上,丈夫郭某也同意了高某的诉讼请求。最终,顺义法院支持了高某的诉讼请求,确认其与小郭不存在亲子关系。

对于该案判决结果,网友纷纷表示支持:“先不说代孕在被明令禁止,首先代孕只是将夫妻双方的受精卵放入孕母,这孩子都不是夫妻双方人工授精,那不就是男方与其他女性的私生子嘛?”

也有网友表示:“这个官司打得好,虽然父母可能均知晓子女与其不存在血缘关系,但如果不经过法院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后续可能围绕抚养、赡养、继承等问题产生纠纷。”

国内代孕违法,民法典亲子之诉

今年年初,娱乐圈女明星郑爽被曝“赴美代孕生子后又弃养”一事震惊全国的同时,也让“代孕”一词正式走进公众视野。

在我国,代孕行为是被明确禁止的。把女性子宫当作生育工具,把婴儿生命当作商品买卖,甚至可以随意丢弃,这条隐秘的黑色产业链打着法律的擦边球,不止损害女性健康、物化剥削女性,更是践踏公民权益、败坏人伦道德。

当然,在前述案件中,并不涉及所谓代孕,而是丈夫有了私生子以后让妻子来“背锅”当妈。好在高女士经由法院确认不存在亲子关系了,不然,由于孩子出生证明上写的母亲是她,在法律上她还得承担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

虽说不生而养百世难偿,但想必不论男女,都不会心甘情愿在莫名其妙“喜当爹”“喜当妈”之后,承担起对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的监护抚养义务。当然,法律也不会给这种行为可乘之机,今年正式施行的民法典已明确规定,可以通过“亲子之诉”,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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