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不戴头盔?首次被查需在朋友圈集赞

2021-08-18 15:27:23 作者: 骑电动车不戴

正观新闻记者 白挚

据微信公号”菏泽公安“,8月16日,山东菏泽交警将严查电动车不戴头盔行为,当事人首次被查处,需在微信朋友圈转发《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并至少集10人点赞;行为当事人第二次被查处,须观看5分钟教育警示视频;行为当事人第三次被查处,在路口参加15分钟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并抄告至所在单位及辖区。

记者梳理后发现,公安部交管局下发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多地出台电动车管理条例和配套措施督促广大市民骑电动车时佩戴头盔。不止菏泽,广州、济南、海口等地均推出第一次不佩戴头盔朋友圈集赞、现场做文明交通志愿者在路口劝导不戴头盔骑行的危险行为等教导式模式代替单纯处罚。

为什么需要要求骑电动车佩戴头盔?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自行车车速可达25km/h,电动自行车事故发生时,对驾驶员的冲击力很强。在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来源:正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