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免费的服务越来越多了。走在街上,经常有人会跟你讲,只要留下你的手机号码,他们就会送免费的东西给你,当你心花怒放以为天下掉下馅饼时,殊不知,你可能已经跨入了对方设置好的陷阱里。这不,上海的一位老奶奶就因为领了一双免费的鞋子,被骗走100多万,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事情是这样的!
2016年下半年的一天,家住上海某小区的李奶奶在自家楼下的信箱里看到一份广告传单,传单上说只要打电话就会有专人上门送一双免费的鞋子给她,喜出望外的李奶奶立马给对方打了电话,表示自己想领一双免费的鞋子。另一边,接到李奶奶电话的郑某也正喜出望外,想到自己在各小区投放了半年的免费领鞋子的传单,今天终于有人“上钩”了,郑某立马奔向李奶奶所在小区。
郑某到李奶奶家后,发现原来李奶奶是位独居老人,家人亲戚都不在身边。与李奶奶的聊天中,郑某还了解到李奶奶平时喜欢买一些理财。了解到这些信息后,郑某顺势而为,表示愿意做李奶奶的“理财顾问”。长期独居的李奶奶被郑某的周到热情所感染,竟也慢慢信任了郑某说的话。
从2017年开始,作为李奶奶“理财顾问”的郑某以帮李奶奶投资理财为由,先后骗取李奶奶农行卡、建行卡里现金共计100余万元,并非法占为己有。蒙在鼓里的李奶奶还以为自己的钱都投资入了理财,期待理财到期后的收益。直到2019年,当李奶奶向郑某催要理财的本金及其收益时,郑某深知自己无法退还李奶奶的理财本金及收益,遂将李奶奶的电话拉黑。从此郑某隐姓埋名,从人间蒸发了。
法院这样判!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公安机关全力侦破,2020年8月,郑某终于落网。当地法院审理了此案,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老年人钱款,且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依法宣判郑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并责令退回李奶奶的经济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尘埃落定,李奶奶的事情告诉我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世间也没有“免费”的鞋子。“免费”的广告要即刻远离,提“钱”的诱惑要格外警惕;让我们一起多多关爱老年人,让他们远离那些披着“免费”外衣的诈骗犯。
来源:原创 法治调研君 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服务平台
来源:锦州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