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冠军名字被扎堆注册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属恶意、蹭热点行为 律师:是违法行为

2021-08-19 20:37:16 作者: 奥运冠军名字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山东德存律师事务所的李永强律师。他告诉记者,众多奥运冠军姓名被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如未经相关权利人授权同意,“的确属于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违法行为,同时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

李永强律师表示,根据《商标法》第10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其中便包括“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明确将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等申请注册为商标,属于“其他不良影响”的范畴。

《民法典》第1017条明确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再次提醒市民,如有上述行为,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李永强律师说。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编辑 张蕾 徐晓阳

来源:山东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