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驾驶员明知
自身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还侥幸开车上路
甚至为了逃避检查、保住驾驶证
和民警斗智斗勇
殊不知这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8月18日凌晨,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在金港路银丰桥路段开展酒驾醉驾夜查整治行动,查获多起交通违法行为。
司机遇交警倒车就跑,酒精检测却为“0”?交警:你跑什么?
02时47分,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桂A号牌的小车行驶至银丰桥中段时,突然停下并不顾安全强行掉头,随即被执勤交警使用阻车器将其拦下。驾驶员林某霞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结果为“0”。既然如此,林某霞为什么要掉头逃检呢?
据林某霞交代,8月17日晚,她和朋友在北流市某酒吧玩耍时,期间喝了一些“含有酒精的甜甜水”,散场后驾车经过金港路银丰桥时,看见交警开展酒驾整治,担心被查才倒车逃检。被查获时没有随车携带驾驶证。
执勤民警对其心存侥幸、不顾他人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批评,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林某霞逆向行驶、没有携带驾驶证行为予以罚款250元和驾驶证记4分的处罚。
实习期司机酒驾被查连声否认喝过酒,却被现实啪啪打脸!
2时47分左右,一辆桂k牌照银灰色轿车由江滨路往金港路方向行驶,至卡点时因涉嫌酒驾被执勤民警拦下,交警询问“你喝酒了吗?”陈某连声否认:“没有,我没喝。”随后,交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数值显示为7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事实,陈某承认自己确实是酒后驾驶。
据查,陈某于2020年12月24日取得C1类机动车驾驶证,目前尚在实习期内。陈某交代,自己喝了一些红酒,又睡不着就驾车去兜风,没想到交警这么晚了还在执勤。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陈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一次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79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遇到交警检查时应该自觉配合检查,一旦做出逃检、拒检等行为,会加重法律责任,如酿成交通事故,后果更加严重。驾车出行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勿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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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林交警
值班编辑:梁远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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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林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