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已经没有了呼吸,经鉴定是饥饿、脱水死亡,死亡时间超过两星期以上。案发时乐燕下落不明,再一查又是出去上网、玩乐了,两个孩子就这么被她扔在家中活活饿死。2013年9月1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乐燕。故意杀人罪,即侵犯他人的生命权,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
乐燕明知两个女儿都不满五岁的情况下,完全没有自理、生存能力,还将其锁在家中长达半个多月。导致两名女童活活饿死,无疑是剥夺了她们的生命,触犯了故意杀人罪。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乐燕行为情节严重,故判处无期徒刑,她没有提起上诉。但案发时,乐燕已怀孕三个多月,一个可怜的生命又即将从她的腹中诞生。考虑到孩子,乐燕并未被送去监狱,而是被监视居住在江宁某宾馆内。工作人员会定期送她去医院产检,她也得到了很好的照顾,一段时间后和庭审相比还胖了许多。
不知是真心悔改,还是如何,乐燕表明自己时不时想起死去的两个孩子。又说:我背负两条人命,两条人命换一条人命,也是应该的。但我也很幸运,孩子突然到我这边了,这是老天对我的帮助。我这个20多岁的妈妈,也不是无可救药的。孩子救了我一命。2014年初生下一个女儿,孩子起初被寄养在南京社会福利院,乐燕的父母也有监护权。
至于乐燕,2014年4月10日结束监外执行期后,被送去了南京女子监狱。她这一案的影响很大,犯人们也都知道,对她自然很鄙视。不过不管如何,她都必须在这儿面对现实、踏实劳动,最终为自己赎罪。
来源:历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