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拉利女司机追尾前车,还威胁放狠话“我有关系,要你的命”,警方:行拘

2021-08-21 09:22:05 作者: 广州法拉利女

广州法拉利女司机追尾前车,还威胁放狠话“我有关系,要你的命”,警方:行拘

那么陈先生不接听电话的行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广东壹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张一勃向记者表示:“法拉利女车主希望通过电话沟通来协商,在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时候,协商是属于双方当事人的一个权利而非义务,既然属于权利,就可以单方面的选择不要这个权利,所以陈先生不接听电话完全没有任何问题,反而是那位女士,多次以人身要挟也好,或者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问题要挟也好,这种行为构成了一种恐吓,这种恐吓不需要实质性的实施,仅仅需要语言上的一种能够威慑,或者是对人心理上的威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来源 :宾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