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男子酒驾后为躲避检查,竟弃车而逃!

2021-08-21 12:00:13 作者: 南昌一男子酒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检察官提醒

酒后驾车行为不可为,逃避检查的行为更不可为!还有这些须谨记:切勿借车给醉酒的人员;切勿向明确表示要开车的驾驶员强行劝酒;切勿指派、胁迫醉酒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否则,没开车也会沦为共犯!

在喝酒和开车之间,只能选择一个,不要在开心的日子,让杯中酒变成眼中泪。

来源:江西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