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所受的机械性损伤一般情况下不会产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但对死亡后果起到了诱发、加重作用,因此方红红的伤害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方红红应当对死亡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认为方红红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方红红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方红红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且方红红养父先用拐杖击打方红红而引发惨剧,方红红养父对矛盾激化负有一定责任。因此,方红红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方红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根杉木棍、一根分离的扫帚柄、一根断离的“镰刮”柄、一根拐杖)予以没收,依法进行销毁。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武汉晨报实习记者 王坤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