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马尾的郑先生向我们求助,他说自己在8月初收到了法院传票,案由是“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他觉得自己很冤枉,怎么回事呢? 因销售涉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产品被告
郑先生在福州马尾经营着一家五金水暖建材店,今年8月初,他因为店里销售的一款花洒,收到了法院传票。
郑先生 煌球公司控告我侵权它的产品外观,就是花洒。花洒是一个简易的包装,它上面没有品牌还有标志。
进货单价8.5元却被要求赔偿6万元
郑先生说,此前他并未销售过原告“福建省煌球卫浴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更不知道这款花洒涉嫌外观专利侵权。 郑先生
它就是外观设计一样,它孔的大小不一样,还有颜色也是不一样。还有手柄长度也不一样。
郑先生表示,这款花洒是业务员带着样品到店推销的,因为是简易包装,进货单价低,他没想到会涉嫌侵权,更没想到会面临高达六万元的索赔。
郑先生
没有跟这个业务员签进货合同,业务员就开了一张销售单给我。
业务员:是否涉嫌侵权 不知情
郑先生认为,即便最后法院判定自己是侵权,但自己确实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货并销售的。现场,记者也电话联系了供货的业务员,他承认郑先生所销售的这款花洒是从他这里进货的。但对于产品是否涉嫌外观专利侵权他不知情,更没有想到会带来这样的后果。
这位业务员表示,自己是从泉州一家小商户那里批发的,源头的进货厂家在浙江。
多位销售者被起诉 不知如何应对
在福州马尾经营五金店的郭先生,同样因为未经授权、许可,销售涉嫌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产品,收到了法院传票。
郭先生 我们是销售者不是生产者,如果是我生产的,没有专利权,我侵犯你外观,那情有可原我们可以接受。但我们卖的东西很多,你如果搞什么外观专利,我们也不知道。
郭先生表示,除了部分品牌会以厂家直供的方式送货上门,其他产品他们都是通过上门推销的业务员进货的,对于小件、单价低的商品,他们之前确实没有考虑到产品合格证、授权书这些问题。 律师:积极应诉并提出自己的抗辩
那么,郑先生和郭先生他们所遇到的问题该如何解决呢?律师也来到现场,为销售者支招。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俊靖
因为他们已经收到了福州中院知识产权法庭的应诉材料,那么他们应当积极地去应诉,在法律法院给的相关的举证期和答辩期内,提供自己的证据,并且提出自己的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