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加大药械质量监管力度确保疫情期间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江城县地处边疆,面临腹背受敌的严峻形势。药品、医疗器械是战胜疫情的重要武器,为进一步确保疫情期间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江城县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加大药械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新冠疫苗监督检查。采取县乡两级联动的方式,对每批次新冠疫苗每个接种点监管到位,疫苗入库时间、数量、厂家、批号、规格、启运及到货温度、接种信息是否可追溯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确保疫苗运输储存条件符合要求,相关记录真实完整。
二是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监管力度。全面掌握我县使用试剂的注册人、生产企业、注册证号、供货单位等信息,并将所有信息汇总保存。就试剂启运、运输途中及到货时温度记录,现场储存条件等内容进行检查,存在问题要求使用单位立即整改。
三是严格落实边境县药品零售企业一律暂停销售感冒、退热、咳嗽、腹泻、抗病毒、抗生素(抗菌)等“一退两抗”药品规定。将辖区56家药品零售企业“一退两抗”药品下架就地封存,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顾客进出扫码、量体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
四是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防护口罩、防护服、医用氧等防疫物资质量检查。对集中隔离点使用的防护服、口罩、采样管、样品运输储存条件,医疗机构接种新冠疫苗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用于救治新冠肺炎的医用氧等进行检查。确保使用药械购进渠道合法,运输储存条件符合要求,保障疫情期间公众用药用械质量安全。
截至目前,共检查疾控中心和新冠疫苗接种点150余家次,检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单位30余家次,核查“一退两抗”药品经营企业80余家次,检查医用氧使用单位7家次,检查集中隔离点1次。
【来源: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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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