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在高新区某大厦内租了一层面积约为280平方米左右的场地,并计划开设一所演艺培训学校。今年7月,他来到高新区行政审批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被工作人员告知需要办理消防证明。7月20日,他又到高新区住建局、高新区某消防单位和高新区某派出所咨询,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如果学校的面积低于300平方米,就没有必要办理消防证明。因此,这些单位没有给陈先生办理消防证明。陈先生再次回到高新区行政审批中心告知该情况,却依然无法办理相关营业手续。
万般无奈之下,陈先生向“政企通12345”咨询了这个问题,引起了烟台市政府办公室的重视。烟台市政府办公室于本月11日主持召开会议来商谈如何解决此类问题,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及高新区相关单位参加了此次会议。各单位均表示会积极协商、并尽快解决此类问题。本月16日,陈先生已经到高新区行政审批中心办理了相关手续,并被告知此类情况不需要消防证明。
图文无关
来源:烟台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