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身着一黑一白半袖的两名男子,来到了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车管所服务大厅违章处理窗口,进行车辆违法处理。当民警将车辆违章调出之后比对驾驶员信息时,发现当时驾驶车辆违章的驾驶员与现场处理违章的驾驶员相貌差异较大,民警叫来其他工作人员一起辨认,最终确认这个违章抓拍照片中的驾驶员与现场处理违章的驾驶员不是同一个人。民警立即告知其不允许代替他人处理交通违法,本人交通违法必须本人处理。
就在民警向现场处理违章驾驶员解释的同时,不经意间看向其同伴,发现其同伴竟与抓拍的违章驾驶员极其相似,民警开始对驾驶员的同伴进行询问,其神色紧张,言辞闪烁,解释说车确实是自己的,当时驾车的也是他,但是驾驶证没有分了,所以让朋友帮忙代替处理。民警根据车辆信息对车主进行关联查询,并未查到驾驶证信息,此人涉嫌无证驾驶。民警怕两名男子察觉后逃跑,一边以车辆状态有问题为由拖住二人,另一边迅速通知了值班民警进行支援。几分钟后,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告知其涉嫌无证驾驶,并口头传唤至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经核查,此人并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对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朋友代替他人处理处理违章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交警提醒
有驾驶能力≠有驾驶资格
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切勿以身试法
■ 离谱!驾照未到,车辆先行?
■ 多载一个小孩,算超员吗?
■喜提新车却开不得,居然是因为......
▎素材来源: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交管大队
▎通 讯 员: 贾建军
▎投稿邮箱:1909781284@qq.com
▎素材整理:刘珈彤
▎审 核:张 瑞
来源:内蒙古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