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名商户向西山区人民法院起诉时提到:“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于2020年5月30日将符合营运条件的商铺交付给原告经营。合同签订后,被告未对租赁商铺进行装修,该商铺装修一直处于停滞状态,并且至今未向原告交付商铺,目前尚未有任何一家商户入驻,未形成整体商业圈。并且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未交付符合营运条件的商铺。此外,据原告所知,商铺是被告从第三方承租,但目前被告未向第三方交清租赁费用,所以导致被告无法向原告交付符合营运条件的商铺。”
公司法人回复:会分批次退还租金
8月23日下午,记者就此事拨通了云南影视制作发行公司法人陆某的电话。对方在电话中表示,是因为疫情原因,加上地铁5号线还未到开通时间,才导致如今的状况。“我们鼓励租户们走司法程序,我们也按照司法要求进行赔偿了。”在问及租户的赔款事宜时,他回答:“租户的钱我们大部分都退了,只是没退完,现在就是分批分次来退。”陆某还提到,公司方有退款证明与退款的相关材料,必要时会提供相关证据。
“我们现在也不想着能赚钱了,只想公司把我们的租金退还就行。这些钱都是我们的血汗钱,有的人甚至将自己的所有积蓄都投入进来,我们也不期望能够得到赔偿,能够将我们投入的本金还给我们就足够了。”李女士说。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马雯 实习生 李欣蓉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 猫恩泊
校对 董宇
编审 张明
来源:开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