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贷款买车怠还款 诉前调解化纠纷

2021-08-25 07:21:27 作者: 我为群众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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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裕华法院槐安特色法庭成功在诉前调解一起因拒不偿还购车贷款引发的追偿权纠纷,裕华法院槐安特色法庭调解员组织双方于诉前耐心调解,最终成功化解了这场纠纷。

2020年初被申请人刘某与银行签订《信用卡汽车专项分期付款合同》,以贷款的方式在某汽车贸易公司购买车辆,该汽车贸易公司对刘某的贷款进行担保。后因刘某未按时还款,该汽车贸易公司作为担保人垫付近2万元。现某汽车贸易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刘某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并支付违约金。为尽快解决双方纠纷,裕华法院将案件诉前分流至槐安特色法庭进行诉前调解。槐安特色法庭调解员孙清明、宋艳玲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在调解员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分期偿还该公司的代偿款,某汽车贸易公司放弃违约金并继续为刘某承担担保责任。至此案件圆满调解结案,双方握手言和,某汽车贸易公司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END撰稿:朱婧伟编辑:丁聪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