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灵丘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案称,有人将自己及家人撞伤。接到警情后,灵丘县公安局武灵派出所办案民警火速赶往案发现场,展开调查取证和现场勘验,并现场将嫌疑人冯某利控制。经查,冯某利和受害人王某佳因婚姻财产问题起诉至县法院。开庭审理结束后,冯某利因对王某佳怀恨在心,离开法院后,遂驾驶自己的比亚迪牌轿车,故意将王某佳及其父母撞伤。期间,还将路边停放的一辆汽车、一辆摩托车、一辆电动车及附近一家饭店围墙撞坏。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冯某利对其驾驶机动车故意撞伤他人及撞坏路边车、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利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大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