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最新发文,个人账户配偶、子女、父母共用、可提现…

2021-08-25 16:37:06 作者: 医保局最新发

8月16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补充通知》。

通知明确,北京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此次政策事关每一个人,HR赶紧转发给员工!

01

医保个人账户应该怎么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有关精神,增强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互助共济性,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现就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二、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三、个人账户探索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支持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

四、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支出。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02

北京医保新政有哪些重点需要抓住?

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此次新政颁布其中,第(一)、(二)、(四)项内容,与国家要求保持一致。

第(三)项内容在国家“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的原则下,结合北京实际,明确了可探索用于本市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支持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

意思就是你的个人账户也可以给你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用了,可以用个人账户帮助他们购买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以及北京市补充医疗保险。

其中可以值得关注的是,去年年底,北京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日前印发了《北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扩大试点方案》,其中明确,在石景山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为重度失能人员提供护理服务。

其中扩大试点阶段筹资标准暂定为 180元/人/年。每年 10 月—12 月为集中参保期,缴纳下一年度的长期护理保险费。

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费按年缴纳,由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城镇职工单位缴费部分(90 元/人/年)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转,个人缴费部分(90 元/人/年)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部分(90 元/人/年)由个人按年度缴纳。

而此次新政的发布更是进一步加强了长期护理险的实施与落地。

03

医保存折可提现

在北京的朋友们注意了~

北京社保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专属福利,就是医保个人交上去的钱都能返回来,不像其他地方只能在医院花;个人医保账户里的钱是直接打到银行卡里,这一来一回还少交了个税呢,取出来存定期、做理财、吃好吃的都随意,没有副作用。

赶紧来了解一下。

一、如何才能拥有医保存折?

在北京第一次参加社保,正常缴费两个月以上的,单位就会给申请一个北京银行的医保存折。

如果你参保很久了还没有,可以到北京银行看看是否有过办理记录,通过挂失补办把这个存折找回来。

二、怎么使用最方便?

存折毕竟使用起来不太方便,不想每个月都跑到北京银行取钱的话,建议大家在拿到医保存折之后,再办理一张北京银行的银行卡,关联一下之后,就可以每个月让钱自动转到卡上,也可以通过手机对这些钱进行操作了。

说到这里肯定有人还不知道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何时到账?个人账户专用存折丢失后,怎么补办?

小编在这里顺便跟大家普及一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及个人资金到账时间:

一、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医保部门为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建立的一个账户,用于记录、储存个人缴纳的医保费和单位缴费中按比例划入的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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