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案会战】举报有奖,这个人刚领了1000元……

2021-08-25 16:02:28 作者: 【破案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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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打击盗抢犯罪效能,切实维护我区社会治安大局平稳,南康区公安局于2021年8月2日发布《关于举报“盗抢”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的通告》。近日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条,经公安机关核实,举报线索符合奖励规定,我局向该名举报者发放了1000元现金,作为举报协助警方打击盗抢犯罪行为的奖励。今后,凡涉及“盗抢”犯罪的举报线索,一经核实奖励也会及时兑现。

▲举报人吕某某前往龙岭派出所举报,并将两名盗窃嫌疑人的信息告知龙岭派出所值班民警,帮助民警破获系列案件,获现金奖励1000元。

具体案情,请点击下方链接

(奇葩!两男子多次偷槟榔被刑拘!)

关于举报“盗抢”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的通告

广大市民群众: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打击盗抢犯罪效能,切实维护我区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我区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区开展为期5个月的打击盗抢犯罪“破案会战”,为依法严厉打击盗抢违法犯罪活动,经研究决定,对举报我区违法犯罪线索人员予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举报范围

举报发生在南康区范围内盗抢违法犯罪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 举报内容

盗抢违法犯罪线索包括以下几类:

(一) 入室盗窃;

(二) 盗窃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及汽车的;

(三) 盗窃生产生活物资的;

(四) 盗窃车内财物的;

(五) 抢劫、抢夺的;

(六)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

(七) 在逃的盗抢犯罪嫌疑人相关线索;

(八) 其他盗抢违法犯罪线索。

三、 奖励内容

举报奖励坚持一案一奖、依案施奖、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公安机关根据举报人举报的线索所起作用的不同,分别给予奖励:

(一)凡举报一人作案一起的盗抢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给予人民币500元奖励。

(二)凡举报三人以上作案一起或者一人作案三起以上的盗抢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

(三)凡举报三人以上作案三起以上盗抢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给予人民币3000元奖励。

(四)凡举报抢劫致人死亡或抢劫造成重大影响案件具体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给予人民币10000元奖励。

四、 奖励方式

(一)提供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等部门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二)举报人应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到指定单位,凭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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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南康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