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这边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本来交月租费的车位就不能随意进行车牌变更,这些我们在办理月租车位前都会提前告诉业主,更何况按照程序,他本来就应该自己承担这262元的临时停车费用。”齐华物业负责人王先生表示。
双方目前仍旧还处于沟通阶段。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李慧律师,她认为,物业和业主签订的车位租赁协议,对象是物业和业主,不是物业和车。“物业规定一个车位只能停同一辆车,业主车辆没有更换,只是车牌更换了,相关车辆信息也可以在车管所查询到。”李慧说。
李慧表示,尽管业主擅自使用旧车牌通过车杆,但业主车辆本身仍然享有月租车位服务,且物业并未对车牌的更换时间给出明确承诺,是物业服务不周的表现。物业在与业主沟通过程中,承诺先缴费再退款,说明物业本来是认可业主一直使用的同一辆车,不超出原协议范围,停车费用不应当由业主承担。
来源:山东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