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对象
在5月21日这天
用尽各种理由
要求“我”为“她”转账
没关系
是“爱情”呀!
案情简介
何某:男 高某:女 王某:男
被告人何某与高某(另案处理)系朋友关系,2020年5月18日,高某告知何某其有一朋友王某还未结婚,并且从平时的相处中能够发现,王某很愿意为女生花钱,于是二人计上心头。何某从高某处获得王某电话并成功添加微信好友,二人商量,由高某提供语音聊天帮助,何某假扮单身女性和王某通过微信聊天的方式谈恋爱,从王某处骗取钱财。2020年5月21日,何某用微信号“寻找真爱”从王某处骗得人民币4489元。
案发后,高某退赔了王某损失,王某对被告人何某进行了谅解。
法院认为
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黑色手机一部,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才认识不到5天
就确定恋爱关系
已是让人瞠目结舌
还不停给对方转账
更是让人大跌眼镜
小编只想提醒一句
怦然心动也许不是爱情
很有可能是陷阱!
来源:秦淮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