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多部门协作出台新规!对新生小朋友超友好

2021-08-26 13:29:04 作者: 柳州多部门协

对于刚出生的小宝宝

来到这个世界上户口之前

就能享受医保待遇了

这是出生在柳州的小宝宝们的最新福利

近日,经过柳州市医保、税务部门以及定点医疗机构通力协作,实现为新生儿在出生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含自治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预参保登记和缴费,出院就能结算医疗费用,减少家庭垫付压力。

不过,新生小宝宝要得到这个待遇,宝爸宝妈要先做以下动作:

首先,是做新生儿预参保登记。

据医保部门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新生儿办理医保,首先要进行新生儿预参保登记,这是为了方便在住院期间尚未办理户籍登记、没有身份证号的初生婴儿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减少家庭垫付的压力。

目前在柳州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出生,且母亲(或父亲)一方为广西户籍,就可在出生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含自治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为新生儿办理居民医保预参保登记。

办理新生儿预参保后如何交费?

新生儿预参保登记成功后,应及时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广西税务APP缴费,也可到农信社等金融机构柜台缴费。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未缴费的,预参保登记信息作废,需到各城区街道、社区(村)等医保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

关于预参保缴费的新生儿住院如何结算?

新生儿办理预参保登记并足额缴费后,可持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结算,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在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有效。

温馨提醒

已预参保登记并缴费的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应及时办理户籍登记,并按规定持相关材料到各城区街道、社区(村)的医保服务机构完善参保信息,否则次年无法续缴保费。

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次年参保缴费的(出生时间和办理参保缴费时间跨年度的),需补缴出生当年的医保费,方可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出生超过3个月的新生儿不能在医院端办理预参保登记。须取得户籍身份信息后使用新生儿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在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

参保人员不得重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不能重复享受医保待遇,初生婴儿父母应在出生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并确定新生儿预参保缴费地,避免重复参保缴费。

来源 | 南国今报记者巴方 通讯员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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