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优惠价购买酷动健身卡,开卡竟被索要“实名费”!律师这样说……

2021-08-27 09:25:44 作者: 市民优惠价购

8月26日,福州市民贺女士向海都记者报料称,自己2020年购买了一张位于仓山区爱琴海购物广场酷动健身的5年健身卡,并于今年8月24日正式开卡使用。但次日贺女士却突然被一位自称是酷动健身的女性工作人员电话告知,要额外再支付500元“实名费”才能继续使用该卡,之后另一男性工作人员致电称,额外支付200元即可使用,否则门店将不再接待贺女士。律师表示,法律上没有“实名费”这一说法,贺女士可搜集证据向有关部门举报。

爱琴海酷动健身店

贺女士:购买时并未告知有实名费

贺女士告诉记者,2020年1月7日,她从该门店的销售人员“小北”手中以2400元的优惠活动价,购买了两张使用期为五年的酷动健身门店的健身会员卡。贺女士与销售人员“小北”在线上沟通联系后,于去年1月7日上午十点左右在酷动健身(福州爱琴海店)见面。“当时他拿着我的身份证,领着我去前台进行登记,当着前台的面签了一份会员卡的合约,并告知这两张卡的有效期是5年”。

当天上午贺女士就通过微信转账向销售人员“小北”支付了2400元。但由于贺女士原先就有该店的健身卡,直到本月24日当天,前往门店健身的贺女士被前台告知原先使用的健身卡已经过期,这才让她启用了其中一张于去年购买的5年健身卡,并于当日成功开卡使用。同时,贺女士在门店前台询问了该卡的使用期限,经前台电脑系统查询,该卡的有效期至2025年5月20日,贺女士也将这一截止日期写在了卡身背面。

但在今年8月24日开卡使用后的第二天下午,贺女士就被接到两名自称是酷动健身的工作人员的电话,前后告知需要额外缴费才能继续使用该健身卡。二人给出的收费理由是:这两张5年健身卡属于疫情期间的低价卡,当时未进行实名,开卡后要收取实名费用。且来联系贺女士的男性工作人员以“不认识‘小北’这名销售人员”为由,拒绝承认其购买过程的对话截图的有效性。贺女士则表示,自己在购买这两张健身卡时从未被销售人员或是门店工作人员告知这项实名费用规则,而全程在门店内进行购买登记环节且已向店员明确表示自用,不接受该店在未告知消费规则的情况下对该卡进行购买后的额外收费。

爱琴海酷动健身店

律师:实名费不合理,消费者可拒绝

8月26日下午,记者在位于仓山区爱情海广场玫瑰天街5楼的酷动健身门店,向前台的两位工作人员询问贺女士的相关情况。其中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销售人员“小北”已经离职,由于贺女士购买健身卡后,并未及时开卡,因此需要交这笔“实名费”,如果及时开卡就不需要。

当问及收取“实名费”的依据时,工作人员表示,公司规定如果在办卡后未当即实名,延期进行实名登记就需要缴纳500元的实名费,若顾客不同意,公司会针对顾客情况作200-300元的费用减少调整。该男性工作人员甚至说道:“正常是收取500元,就算你去相关部门投诉,那处理出来最后的结果你也是要交钱,只是少交点而已。”同时,对于贺女士所说的购卡时已签署过的合约,店员表示未实名就不会有合约。

爱琴海酷动健身店

对于酷动健身收取“实名费”的情况是否合法,记者咨询了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的蒋双灌律师。

蒋律师表示,办卡及实名登记是不需要手续费的,法律上更没有“实名费”这一说法,该店商家收取这一费用的行为可认定为变相收费的性质。针对贺女士目前的情况,由于涉及金额较小,蒋律师不建议走法律途径进行维权。蒋律师建议,如果消费者遇到商家提出额外的收费项目等情况时,可要求商家提供材料,证明购买时双方达成过收取相关费用的协议。否则,消费者可以拒绝该项费用的收取,且可以通过采集录音、微信往来等证据资料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消费者协会举报该商家的额外收费行为。

来源:新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