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执行完结一起民间借款纠纷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发现被执行人有店铺、有收入,却使出百般花样赖账,几轮较量后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义务。
冶某录与白某兰系朋友关系,白某兰曾陆续向冶某录借款,2019年7月1日经核算后,白某兰仍欠冶某录三千多元未还,白某兰向冶某录出具借款凭证。后冶某录多次索要无果,便起诉至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白某兰自2020年4月起每月支付500元直至还清欠款为止,如遇违约冶某录可就未到期部分和违约金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不料,白某兰在调解后没有支付案款,冶某录无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员曾多次传唤被执行人白某兰到庭协商,但其均未按时到庭。
其间,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人冶某录的电话,提供线索称白某兰正在其经营的店铺中。十分钟不到,执行干警就赶到现场。看到执行干警,白某兰佯装镇定,狡辩说在法院调解后出了门就将3000元交给了冶某录。执行人员详细询问支付案款的具体时间、方式、在场人员等相关证明。白某兰声称是给的现金,没有在场人员、没有让申请执行人提供收条、没有证据,但就是给了钱。此时,申请执行人赶到现场,白某兰便开始对申请执行人破口大骂,声称已还钱。在执行员多次阻拦后仍不停止辱骂行为,鉴于此,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白某兰带回法院进一步核实情况。
到法院后,针对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执行员向被执行人白某兰释法明理,执行员在谈话中敏锐地察觉到被执行人白某兰说辞前后不一、反复不定,执行员有理由推定被执行人白某兰是故意赖账。执行员拟采取强制拘留措施,白某兰才主动履行了欠款3475元及执行费50元。
(记者 王秀云)
来源:西海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