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积极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作用,27日,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公布我省4起涉及货车死亡事故典型案例,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驾车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案例一:挂车左转未让行 撞上轿车致2死3伤
2021年5月8日零时许,姜某驾驶黑MJ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从G229公路377公里加500米处道路南侧的停车场内驶入G229公路左转弯时,与沿G229公路由西向东魏某驾驶的黑K0XX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小型轿车内2人死亡、3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姜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夜间在道路两侧驶入公路左转弯时,未让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是此起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小型轿车在夜间超速行驶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案例二:厢货撞护栏入沟 司机死亡
2021年5月24日6时30分许,李某驾驶辽A8XX号轻型厢式货车沿昂昂溪区双嫩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444公里水师营收费站匝道处,车辆与护栏相撞后驶入沟内,造成驾驶人李某死亡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李某超速、疲劳驾驶超载的机动车,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案例三:司机醉酒驾驶厢货 撞自卸货车后侧翻 致1死1伤
2021年5月8日00时23分,王某醉酒后驾驶黑A3XX号轻型厢式货车沿G211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G211公路与宾县宾西镇海运路交口处时,与沿海运路由南向北行驶李某驾驶的正在左转弯的黑AUXX号自卸货车相撞后,轻型厢式货车侧翻,造成轻型厢式货车内1人死亡、1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王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未确保安全车速,是发生事故的原因。
案例四:驾驶制动不合格车辆还逆行 挂车相撞致1人死亡
2021年6月13日03时45分,李某生驾驶黑AT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京哈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1239公里加936米处时,驶入对向车道,与由南向北行驶李某金驾驶的吉JH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驾驶人李某生死亡。
经调查,李某生驾驶制动不合格车辆、逆向行驶是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图片由交警部门提供
交警部门提示:
1、超速行驶危害多。超速行驶时,视力降低、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变差,直接影响驾驶人的操作稳定性。如遇紧急情况,驾驶人往往措手不及,容易造成碰撞、翻车等交通事故。为了您的安全,请不要超速行驶。
2、长时间连续驾车,极易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如果仍勉强驾驶车辆,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疲劳驾驶。
3、饮酒后驾车,会导致驾驶人操纵制动、加速、离合器踏板时反应迟钝,行动迟缓,易引发因转弯不当飞出路外或撞到建筑物上、无视过路行人和交通信号或不注意交叉路口而与其他车辆迎面相撞等事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酒后驾车。
4、汽车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人生可以有逆袭,开车路上可不能逆行。
来源:龙头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