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苏州。张大爷在某超市购物时,拿了一袋散装鸡腿,称重后将未付款的鸡腿放入包内,打算直接离开。
超市工作人员黄某发现后进行了阻拦,双方因价款是否支付产生争议,后至超市二楼办公室处理此事。交涉过程中,双方并未发生肢体冲突。谁料,张大爷突然从办公室窗户翻出,沿着二楼外侧较窄设备搁置板行走,直接从二楼跳至货车车顶,并从货车跳至地面,导致身体多处骨折。
随后,张大爷将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其医疗费及护工费。
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大爷在被发现未支付鸡腿价款后,不能通过恰当的方式解决问题,反而擅自从二楼窗户翻出,作出危险行为,因此超市对张大爷一系列危险行为并最终受伤不存在过错。
且张大爷受伤后,超市立即报了警,将其送往医院,超市方已经尽到了合理义务。故超市及其工作人员不存在侵权行为,且超市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与张大爷的损害亦无因果关系。
综上,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判决驳回了张大爷的全部诉讼请求。
老人多次买菜不给钱,被拦下后辩解“忘了”,店家:天天都忘?
2020年11月18日,浙江。水果店店主张先生被店员告知,有一位老人拿了店里的水果,没有付钱就走了。
张先生随即调出监控录像,发现老人确实没有给钱,但此时老人早已走远了。后来张先生又调取了其他时间段的一些监控记录,竟然看到这位老人频繁地拿东西,而且不付钱。每次来的时候只有老人一个人来,也没有子女的陪伴。
过了几天之后,这位老人又出现了,而且还拿了很多东西,比如说葱,姜,蒜,四季豆等等。但是在结账的时候只给四季豆进行了结账,其他的东西都不结账。这次店主没有把老人放走,而是将他送去了警察局,希望通过警方解决这个事情。
但是警方多次询问老人,老人都说是自己忘记了。最终老人的儿子与店长进行了交流沟通,共同协商了解此事。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