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捕鱼后逃逸!5天后……

2021-08-27 18:42:44 作者: 男子非法捕鱼

8月26日傍晚6点多,45岁的徐某在“取保候审”法律文书上签字按印后,满脸懊悔地走出派出所。他为自己的侥幸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徐某是东阳市佐村镇人,所在村与东阳江镇临近,紧挨着浙中第一大水库——横锦水库,这水库不仅是东阳的饮用水源,还支援义乌。每年,东阳市都要投入不菲的经费投放鳙鱼(俗称大头鱼、松鱼头)等鱼苗,用来净化水库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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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有个幸福的家,日子过得甜甜美美的,闲时也会去小溪、河道等处抓虾犒劳家人。徐某还买来一艘红色的玻璃钢材料的小船,平时栓吊在水库边上,盛夏酷暑到也会到水库划船游玩。

8月21日下午4点多,徐某闲着没事,就想到横锦水库抓几条鱼吃,于是他买了一副高5米、长50米的渔网(游丝),划船到水库里把游丝放下,过了一段时间,再将游丝收起来,想不到收获颇丰,有20多条鳙鱼撞网,他将鳙鱼取下后,就顺手把游丝扔进了水库里。

其实,徐某偷偷摸摸非法捕捞的行为已被东阳市公安局东阳江派出所综合值班室视频监控锁定,民警立马赶来。

视频监控发现非法捕捞行为

徐某收好鱼划船到岸边,刚把一条条大鱼用绳子穿过鱼嘴部绑在岸边,便发现有警车由远临近,于是他鱼也不要了,赶紧躲了起来。

偌大的水库周围,山林密布,短时间内要找到非法捕捞嫌疑人,难度不小。民警会同水库管理局工作人员就先将他人非法捕获的26条鳙鱼扣押,固定证据。经鉴定,这批鳙鱼价值3300多元。

收缴非法捕捞的鱼类

民警经过多日连续外围调查,确认逃逸的盗窃嫌疑人是佐村镇的徐某,正当要报批办理法定手续上网追逃时,嫌疑人徐某主动到东阳江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偷盗水库鱼类的犯罪事实,获从轻处理。

据悉,今年以来,东阳江派出所会同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宣传饮用水资源保护,增强库区村民生态保护理念,同时铁腕整治非法垂钓、捕捞鱼类水产等违法犯罪行为。截止8月26日已处罚53人,其中治安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各1人,收缴鱼竿212根、渔网(游丝)17副。

联合执法制止非法垂钓

民警提醒,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话没错但得有讲究,到底该如何吃?要用心保护好居住的环境,才能吃得更好吃得更久。水库周边都有禁止非法垂钓、捕捞的标语,也群发过提示短信,可还是有人心怀侥幸最终触犯法网。

相关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东阳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