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听证两少女水库溺亡案:管理所和经营方是否该赔?

2021-08-28 10:07:48 作者: 湖南高院听证

8月26日,湖南省高级法院对一起民事申诉案件进行听证。这起发生在郴州市汝城县的生命权纠纷案,因涉及两名15岁女孩溺水身亡引发关注。

一年前的“六一”节前夕,包括两名初一学生在内的4名女孩到汝城县长安水库游玩,拍摄“快手”视频,其中两名15岁女孩不幸溺水身亡。事发后,死者家属起诉水库管理所和承包经营“长安生态城”的开发商。汝城县法院认为,水库管理所和开发商均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判决两被告分别承担25%和20%的侵权赔偿责任。

2021年4月,郴州中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水库管理所和开发商没有相关过失,与溺亡者死亡的结果无法律上因果关系,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审宣判后,死者家属申请再审。2021年8月中旬,湖南高院对此案立案审查,并在8月26日组织当事人进行了听证。

这起溺水事件发生在2020年5月30日,出事地点是距汝城县城约2公里的长安水库。

溺亡者之一的朱西娜。受访者供图

一审和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还原了当时的事发过程。那天下午,两名15岁的辍学女生朱西娜、何文娟,与两名13岁的初一女生一起来到长安水库,认为这里“风景好”,可以“拍快手视频”。当时,4名女孩沿大坝的阶梯下到水边游玩,朱西娜、何文娟进入深水区时发生溺水。

“我看见她们两个的手在水里乱拨,她们的头一会下沉一会上来。”当时在浅水区的女孩朱怡(化名)事后向警方回忆,她听到朱西娜、何文娟在深水区喊救命,“然后我也在旁边喊救命,喊了两三分钟没有人应。”

当时,另一名也在浅水区的女孩上岸找树枝准备拉人,朱怡则去坝上找人求救,在路上碰到一名正在剪草的女绿化工人。该工人赶到事发现场时距两女孩发生溺水约十来分钟,水面上未发现两名溺水女孩。女绿化工人打电话通知公司主管,公司保安和110、120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当天下午和晚上,何文娟、朱西娜先后被打捞上来,均无生命迹象。

事发后,汝城县社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涉事各方未能达成一致。

事发时,两名女孩的鞋子放在水边。现场视频截图

公开资料显示,长安水库是一座小Ⅰ型水库,属汝城县龙虎洞水库管理所管辖。近年来,以长安水库风景为依托的“绿源长安生态城”,成为当地开发建设的重点项目。

“绿源长安生态城”的开发商是郴州绿源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源生态公司”)。2015年12月,在与汝城县政府签订投资开发合同后,绿源生态公司与龙虎洞水库管理所签订长安水库承包合同。过了半年,“绿源长安生态城”项目开工,这个以旅游和房地产开发为主的产业园项目,预计总投资约35亿元。

2020年7月,两名溺亡女孩的家属到法院起诉,要求汝城县龙虎洞水库管理所和绿源生态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长安水库大坝阶梯的进口当时没有装门(事发后安装铁门并上锁)。现场视频截图

两名溺亡女孩的父母作为原告,分别向汝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书显示,原告方认为,朱西娜、何文娟等人看到了绿源生态公司“六一”前夕对其水上游乐项目的宣传——当年5月31日,绿源·长安生态城在长安水库的“沙滩水上乐园”对外开放,5月27日起,绿源生态公司在网上公开发出“六一儿童节活动邀请函”——因为“风景好”的宣传,朱西娜、何文娟等人来到长安水库游玩和拍视频,但水库周边未设置护栏、监控等安全措施,两名女孩溺水10多分钟无人施救,被告龙虎洞水库管理所和绿源生态公司存在重大过错。

朱西娜、何文娟的父母认为被告方应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

1绿源生态公司在长安水库开发的水上游乐项目。澎湃新闻记者 朱远祥 图

龙虎洞水库管理所认为,原告作为死者的法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失当,应由原告一方承担全部损失,水库管理所不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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