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逃税罪
你必须知道的那些事
近年来涉税刑事案件呈频发、高发趋势,尤其是逃税罪更成为企业以及企业家所面临的重要刑事风险之一。如存在未依法申报、缴纳税费的情况,应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申报、缴纳税费。鉴于此,小编和大家一起来聊一聊,关于逃税罪你必须知道的那些事。
什么是逃税罪?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或者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行为;
以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归纳而言就是:两类主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三种手段(虚假申报、不申报、骗税)、一个目的(少缴税)、两个情节(5万元以上、10%以上)。
是不是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就构成逃税罪了?
并不是,刑法201条第四条规定:初犯补税不追责。
即: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或巨大,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当然也就不会构成逃税罪了。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中“不申报”是指什么?
一般来讲,只有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不申报的,才能构成逃税罪中的不申报。
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的情形有哪些?
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已经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或者扣缴税款登记;
(2)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书面通知其申报的;
(3)尚未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书面通知其申报的。
提 示
纳税人在经营过程中要不断规范自身的纳税行为,提高纳税合规性,依法纳税申报,防范逃税罪的风险。面临税务检查、稽查或处罚时,用适当的方式维护合法权益,并及时寻求税务律师的帮助,力争将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有效阻断,避免因疏忽、轻视而带来的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