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2500元/月!珠海高龄重度失能长者可申请这项补贴

2020-11-11 15:21:58 作者: 最高2500

日前,珠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联合印发《珠海市高龄重度失能长者长期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珠海市高龄重度失能长者可按最高2500元/月的标准申请长期照护服务补贴。该方案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探索建立我市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保障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基本照护服务需求,我市拟在现有养老制度和服务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照顾保障制度,保障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基本生活照料及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需求,提升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促进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根据相关方案,享受长期照护服务的老年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珠海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已达或预期将达六个月以上,病情已基本稳定,未患有急需治疗的各种危重疾病,护理等级评定达到3级及以上;未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政府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的高龄老人。

“符合条件的长者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根据个人意愿向定点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机构审核和部门审批的长者,定点服务机构将与其签订长期照护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和安全责任,并为其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和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等。

据了解,对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且入住定点服务机构的重度失能及以上的服务对象,将按照不高于5000元/人·月的标准予以50%的补贴,其余部分由服务对象个人承担;对入住定点服务机构、未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重度失能及以上的服务对象,按照不高于5000元/人·月的标准予以20%的补贴,其余部分由服务对象个人承担。

据悉,区级民政部门将依托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对长期照护服务过程、服务质量、资金支付等进行日常管理,组织服务对象家属、社会监督员及相关部门对定点服务机构进行服务质量监督。市民政部门将联合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对定点服务机构的护理服务、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