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记者 李一能 通讯员 陈卫国)8月20日晚6时30分许,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横沙派出所民警在民东路富民沙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无牌无证的两轮摩托车经过,民警在对其进行查处时发现该男子身上有酒味,于是便对驾驶员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测试,陈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后经鉴定,陈某血样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103mg/ml。
图说:民警给陈某做呼气式酒精检测。崇明警方供图
经讯问,陈某交代于当晚5时30分许与朋友吃饭时喝了二两白酒,吃完饭后便驾驶一辆无牌无证的轻便两轮摩托车回家,在经过路口时被民警查处。虽然心里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但想着道路偏僻,便心存侥幸驾驶摩托车上路,如今被抓,真是后悔不已。
图说:陈某被带至医院做血液酒精检测。崇明警方供图
目前,陈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无牌无证摩托车也被警方依法扣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轻便摩托车也是机动车,无牌无证的摩托车是不允许上路的。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威胁交通安全,当你喝完酒后拿起钥匙发动机动车前,请你想一想你的家人,切莫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