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北京为例,8月4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网友提问时表示,5月31日(含)后按规定生育三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时强调,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三孩”政策提出3个月以来,根据健康时报记者整理,各地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三孩生育支持政策——
北京:多子女家庭享受公租房优先权,生育奖励假30天,配偶陪产假15天
8月18日,北京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通知》。在通知中明确表示,在北京,只要家庭中有多个子女,就可以优先享受公租房的优先权。
近日,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有网友提问称“恳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尽快落实三孩女职工奖励假”。
8月4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网友提问时表示,5月31日(含)后按规定生育三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北京市将按照国家要求,加快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工作。
深圳: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55个项目齐发力
8月25日,深圳市妇儿工委印发了《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部署了深圳在“十四五”时期打造儿童友好型城市的路径方法、具体任务及目标要求。提出四大行动,全域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
本次《行动计划》提出儿童友好制度深化行动、儿童友好空间拓展行动、儿童友好服务提升行动、儿童友好参与共建行动共四大行动,包括12类55个具体项目,涵盖健康、教育、安全保护、福利、家庭、环境等多个领域。
天津:将三孩生育费用纳入医疗保障
8月9日,天津医保局正式发文,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自2021年5月31日起,参保人员生育三孩或终止妊娠相关医疗费用,可在依法依规取得生育服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后,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补报销,生育津贴按规定补支付。
广西: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纳入支付范围
8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生育保险支持三孩政策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区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将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可按规定享受其所在统筹地区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山东: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大力发展普惠托育
8月20日,山东省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发布消息,山东省烟台市医保局出台《关于明确生育三孩待遇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烟台市生育保险和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三孩待遇,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日前,山东省日照市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制定托育服务普惠标准。鼓励支持多方参与举办托育机构。目前,全市共有托育服务机构172个、提供托位6134个,千人口托位比约为2.1‰,其中普惠托育机构113个,普惠率达到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