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改轿车当“挂车” 还要闯高速:想多拉点货

2021-08-29 17:25:31 作者: 男子自改轿车

贵州司机张先生平时从事货运工作,但苦于自己驾驶的轿车装得太少,于是他想了个办法,自己改装了一个“挂车”,拖在车尾处。但如此“别致”的造型,很快就引起了交巡警的注意。

23日上午9点过,綦江区交巡警在雷神店高速路口开展交通安全检查,此时等待上高速的车辆很多,其中不乏许多货车,但民警的注意力却被一辆白色轿车吸引过去了。这辆车号牌为“贵A”的轿车缓缓向高速路入口驶来,但车的后面还拖着一个“小尾巴”。

民警赶紧拦下这辆轿车查看,发现车子的“小尾巴”由两个橡胶车轮、一块铁板、几根护栏条拼接组成,铁板上安装有三个货物固定架,“小尾巴”和小车仅靠一把铁锁闭合连接,“小尾巴”上没有制动、安全防护、信号车灯等装置。

发现有问题后,民警将车子引导至安全区域,对司机张先生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督促他现场拆除自制的“小尾巴”。

张先生说,自己一直从事相关货运工作,但轿车确实装不了多少东西,于是制作这个“小尾巴”多拉一点货。

鉴于张先生无主观违法动机,违法行为轻微,未对交通安全造成实质性影响,民警对其口头教育免于处罚。

交巡警介绍,乘用车辆作为牵引车需要具备牵引条件,车辆在生产出厂时要具备拖挂功能,符合要求后注册登记、挂带车牌、贴上反光标识,允许牵引的车辆必须牵引标注数值以内的拖挂车,拖挂车也需要符合安全规定。而类似张先生这样自制改装的“挂车”上路,若运输货物固定不牢、牵引处松动滑落,将对行驶车辆和驾驶人造成极大的生命财产威胁,严重影响高速公路的安全通畅。

上游新闻记者 谭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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