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世未深的学生们来说
在警惕这类电信诈骗的同时也需要明白
获得合法收入有许多合理路径
可能违法的事情
坚决不能做
校门还没进,先交钱入群?警惕开学套路
案例一:
2020年8月,某学院在校学生刘某学休学后,为尽快挣钱,主动加入贩卡团伙成为“收卡人”,期间收购、贩卖手机卡871张,获利人民币1.5万余元。
案例二:
某高校在校学生吴某某等9人,向诈骗团伙出售9套银行卡资料。在明知本人银行账户内转入资金系他人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分别转移诈骗资金2.45万元至29.16万元不等……
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个手机卡、银行卡,转手“卖”给别人,就能拿到一笔可观的钱,这似乎是个无本万利的买卖。
可是,一般人根本不会有用他人身份证注册手机卡、银行卡的需要,凡是需要这么做的,往往意味着其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对出借“两卡”的人来说,很有可能给个人征信带来麻烦,甚至还要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切勿将实名的手机卡、银行卡、出借或售卖给他人,否则可能会让自己承担法律风险。
来源:中卫网警巡查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