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
将进一步规范“擦边球”医美广告行为
那么,韩辰整形医院和色变工作室的做法,是否属于违规行为呢?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工作人员在朋友圈里的宣传内容,涉嫌制造“容貌焦虑”。不过,负责人表示,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很少会在广告中使用“容貌焦虑”这种手段进行宣传。
实际上,多数制造容貌焦虑的源头是“医疗顾问”,而这些所谓的“医疗顾问”并非医疗机构的医生,而是营销人员。“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医疗美容机构往往与营销人员没有签订劳动关系,营销人员在自己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发布的内容是个人行为还是公司行为,往往难以界定。”负责人表示,《指南》出台之后,市场监管部门或将对这样的“擦边球”广告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充分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医疗美容广告。
区别于生活美容,医疗美容属于医疗行为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还特别指出,《指南》强调,区别于一般的皮肤护理、保养等的生活美容,医疗美容属于医疗行为,指的是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
因此,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广告主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发布或者委托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依法取得或者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按规定发布。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医疗美容广告中涉及“医生”“专家”的,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应特别注意。比如,医疗美容广告中出现的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教育科研机构及其人员的名义、形象属实的,应认定为使用医生或者专业人士为医疗广告代言的广告违法行为。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江楠 季雨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