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之前,我国部分地区靓车牌进行拍卖是合法存在的。但自2017年6月20日起,河北、吉林、江苏、山东、河南、广东、广西、重庆8个省(区、市)以及福建福州、江西吉安、湖北武汉、宜昌、四川绵阳、云南昆明、陕西渭南、新疆巴音郭楞8个市(州)作为第一批推广应用单位,开始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并取消号牌拍卖。
近期,信阳市民刘某在微信朋友圈散播“花了十万买了个靓车牌”的信息,并晒出“7777”车号,后经信阳警方核实,花钱买到靓车牌的情况系谣言。
信阳警方得知该情况后,做了大量调查工作,并最终根据该车上牌时的业务流水、监控视频及相关证人证言核实,8月17日上午,违法嫌疑人刘某在车管所的自助选号机上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和车架号,根据正常流程选到了尾号为“7777”的车牌。刘某在朋友圈宣称是以花钱方式购买到靓号的情况纯属子虚乌有,信阳警方根据刘某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情况,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良好的公共秩序是保障社会运行的基础,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对公安机关工作进行监督是广大公民的权利。这种恶意诋毁并造谣“只要花钱就能买到心仪车牌”的负面信息,容易引起广大网民的关注,被大量转载后,就可能变成摧毁社会信任体系,引发社会危机的导火索,甚至还会损害到政府形象和当地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必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目前,我国机动车牌号是由系统随机投放、自动增补,市民可以随机、自由选择,由省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监管,所以,车辆上牌绝对公平、绝对公开、绝对透明!
网络社会也要守法明德,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客观事实!对于在网上编造、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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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