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两万元却被办了保险?邮储银行称已获同意,大妈:我不识字

2021-09-04 08:06:33 作者: 存款两万元却

大妈称不识字,银行工作人员称当时不知道

录音显示,彭大妈的儿子则认为,“保险是保险,存款是存款。存款是‘存’钱,保险是‘交’费,怎么是一样呢?我妈明年哪来2万元交保险?现在我妈的钱到底是在你们银行的账户上,还是保险公司的账户上?”

银行工作人员说,“是在保险公司账户上。这是阿姨同意的。阿姨,我们都跟您说了,当时名字号码都跟您对了一遍。”

录音中,彭大妈似乎情绪有点激动,“你们说哪样好,我就哪样搞。正规的银行怎么能这样搞,专门骗老人?我要买保险不晓得到保险公司去买啊,要到你银行里来买啊。我年轻时一直在你们这存钱,现在带了几年娃没钱存,哪晓得你们现在存钱这么不安全了?”

银行工作人员继续解释说,“现在这钱也不是说不安全,钱还是存在这里,只是换了一种方式。这个保险只有我们银行有权限代理,这就跟存钱是一样的。(买)银行保险就是存钱,跟买意外险什么的完全不同。这个产品保障中长期收益。”

彭大妈的儿子则插话问,“明年她哪来2万元存?”银行工作人员则强调,“当时就是这么跟阿姨说的,阿姨同意啊。”

彭大妈则说,“这个保险单你给我看,我又不认识字。”银行工作人员说,“您当时没跟我说您不认得字啊。”

双方沟通最终无果。彭大妈执意全款退保,该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将彭大妈的情况上报公司,正在等待上面的处理。

9月3日下午,澎湃新闻联系了给彭大妈办理保险业务的邮储银行龚经理,她表示她也是邮储银行工作人员,和另一位经理孙亚丽一起向彭大妈销售了该保险产品,“当时跟客户已经解释清楚了”。对于其被指在销售保险过程中提到“存银行和存保险是一样”,她表示,“我没有这样说过,两者有本质区别,但是存储方式一样,都是在银行存。”

存款两万元却被办了保险?邮储银行称已获同意,大妈:我不识字

向彭大妈销售保险的银行工作人员

对于当事人反映的该保险销售中的其他问题,龚经理称,“银行没有义务向你们(媒体)讲什么。”

律师说法:构成法律上的重大误解,可撤销合同

对于上述邮储银行和彭大妈之间的纠纷,湖南财瑞律师事务所主任隆文明从法律角度分析:

(1)从售销主体来讲,邮储银行是属于存储金融机构,但是它又从事保险销售代理行为,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六条的规定:金融机构发行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坚持“了解产品”和“了解客户”的经营理念,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向投资者销售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适应的资产管理产品。禁止欺诈或者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资产管理产品。若银行工作人员说“存银行和存保险是一样”,存在误导(储蓄)客户的嫌疑,由于邮储银行的双重身份,其工作人为应当更加谨慎地进行保险销售行为。

(2)从销售对象的来说:彭大妈已经59岁,马上就60岁,且她本人称不识字,根据《中国保监会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一)投保人存在以下情况的,向其销售的保险产品原则上应为保单利益确定的保险产品,且保险合同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应将保单材料转至保险公司,经核保人员核保后,由保险公司出单:

1.投保人填写的年收入低于当地省级统计部门公布的最近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

虽然彭大妈没有达到本条规定的年龄,但是由于其自称是洗碗打工挣钱,若其未来几年收入不确定的情况下,可参照本条规定第一款的情形,即彭大妈如果确实是投保行为,其保单材料也应该由保险公司核保后,由保险公司出单,这样能保障因为客户年龄大、文化程度导致的误解(错误认识),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