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一湖北潜江市民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反映称,今年6月,其59岁母亲彭大妈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潜江市泽口营业所办理存款业务时,被引导稀里糊涂将钱“存”入了保险公司账户。其母不识字,原本是去存钱的,但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其存银行与买保是一样的,结果今年8月31日,彭大妈想取出2万元时,发现只能取回9000多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潜江市泽口营业所。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供图
彭大妈出示的“存单”显示,这实际并非“存款”,而是交钱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必须每年交2万元,连续交三年,到第六年才能取回6万元现金和5000多元利息。
9月3日,给彭大妈办理该保险业务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潜江市张金支局工作人员龚女士称,给彭大妈办理保险“是客户同意才给她办理”,对于“存银行和买保险是一样”的说法,她称没说过,她当时的含义是指“存储方式一致,都是到银行去存”。
一段彭大妈儿子与邮储银行工作人员交涉的录音显示,现场工作人员表示,当时他们给彭大妈展示了保险条款,但并不清楚彭大妈是否识字。
有律师认为,邮储银行工作人员向彭大妈销售保险的行为,若存在误导(储蓄)客户的嫌疑,并构成法律上的重大误解,彭大妈可以撤销该合同。而彭大妈作为老客户,也应有一般人所具有的注意义务。
大妈银行存钱变成买保险
彭大妈今年59岁,她自称年轻时起就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潜江市泽口营业所存钱,陆续存过三十多万。近几年给大儿子带娃没挣钱,去年没带孩子后,她给餐馆洗盘子打工赚了点钱。6月1日,她的一笔1万元的存款到期了,6月9日,她再次来到该银行营业所,打算凑2万元存为定期。
她说,这一次存钱,感觉有点不同,“要手机下载什么东西,我也不会搞,都是他们(银行工作人员)搞的,存单也跟过去有点相同。”8月31日,在广州工作的小儿子回来她把“存单”给儿子看。小儿子马上发现这不是存单,而是保险单,且共有25页,但她只收到2页。
保险单显示,彭大妈购买的是“大家久安21终身寿险”,保险期间为终身,交费年限3年,保险费2万元,年交。保险合同成立日期为2021年6月9日。根据保险条款,彭大妈交2万元后,第一年取出来只能获得保险的现金价值9749元,第二年再交2万,如果取出,也只能获得26049.2元;第三年继续交2万元,如果取出只能取56138.6元。如果交满三年,到第6年再取,则可以获得65720元。
彭大妈的保险单
彭大妈及其儿子不能接受这样的“保险”,要求“退款”。9月2日,他们来到邮储银行潜江市泽口营业所沟通。录音显示,彭大妈说,一开始他们(现场人员)说存钱去ATM机存,“我怕搞不好,就去了柜台。我来银行是来存钱的,定期也好,活期也好,反正我不是来买保险的,你为什么不告诉我这是保险?”
银行工作人员说,“阿姨,当时我们跟您说了的,这是我们邮储银行代理的大家保险,您不需要跟保险公司打交道。现在定期利息也比较低,这个钱暂时也不用,我就说,(办这个保险)相当于给自己攒钱养老。一年存2万,存3年就不用存了。前五年不能取,到第6年要用,你可以取65700多元,之后都可以随时取。当时都说了的。”
彭大妈说,“是啊,你说的是‘存’啊。但这里怎么又变成‘保’了?简单一句话,我来银行是来存钱的。不是来买保险的。”
银行工作人员则说,“是啊,这个钱你交到银行,就是存到银行里啊。通过卡转账,现在这个钱还在您账户里。现在银行和保监会合并到一个单位,都属于金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