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路边小店,一天下来如果营业额比平时少了几百元,老板马上就能感觉到。一般稍大点的企业,一个月下来少了几万块钱,老板大概也能意识到出了问题。当然,有些大老板不计较小钱,账目上少个几千几万没感觉。
2021年9月4日,《长江日报》第5版刊发了一则新闻,标题为:“法官逐一核对10年账目 帮企业全额追回2400万元”。新闻说,东湖高新区某公司财务总监孙某任职20多年,深得公司负责人赵某的信任,他们二人同住一个小区,平日感情非常好。赵某“一直把孙某当亲兄弟看”,谁知孙某十年间侵占了公司资产2400多万元。
新闻说, 东湖高新区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花了1个多月逐一对账,为企业追回全部赃款及其他民事赔偿款共计2500余万元,孙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从这则新闻的描述看,公司老板把财务总监当亲兄弟看待,完全信任财务总监,那么假如财务总监偶尔“侵占”点小钱,应当不会被发现。可是这个家伙实在厉害,10年间竟然侵占了2400多万元,平均每年240万元,平均每个月20万元。这可不得了!
每个月搞20万元,连续搞了10年,这位老板该有多粗心?这都没发现?这事没有其他理由可以解释,只能说这家公司赚的钱实在太多,多到老板完全不关心钱多钱少了。
“好兄弟”侵占巨款,持续侵占了10年,一直没被发现,怎么现在就被发现了呢?《长江日报》没有对此作出说明。作为读者,私下猜测一下,很有可能最近两年因为原因,公司日子不好过了,赚钱没那么多了,老板需要花点功夫看看账目了,这一看发现了问题,于是案发。
还是老话说得好啊,纸包不住火。只要做了错事,违反了法律,迟早是要暴露的。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善恶到头终有报。这位孙某,处心积虑贪了这么多钱,最终还得完全吐出来,还要承担法律责任,真是十年一觉黄梁梦,镜花水月一场空。判他3年,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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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张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