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有必要供给回看功用什么状况?
10 月 23 日音讯近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网络买卖监督管理方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标准网络买卖活动,将网络直播带货等网络买卖新业态归入监管规模。方法清晰 : 网络直播带货有必要供给回看功用,网店不得经过删去差评、好评前置等方法误导顾客。
了解到,江苏省顾客权益维护委员会投诉部主任表明,现在不少主播带货存在 “货不对板”的状况,主播在直播间介绍的产品和顾客收到的货存在不符的状况。可是许多顾客没有及时保存截图。并且许多视频是即时性的,顾客无法找到出售时的回放,导致维权或退货时存在必定困难。
此外,新规还清晰制止 "刷单"" 删差评 ""虚拟现货" 等行为,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买卖经营者不得诈骗、误导顾客。不得刷单,删差评,或运用虚伪的标价诈骗、诱导顾客与其进行买卖,不得运用虚伪的广告宣传,不得有虚拟现货、虚伪预定、虚伪抢购等虚伪营销行为。
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拟规则:未经顾客清晰赞同,网络买卖经营者不得向其发送广告及其他商业性信息。经顾客清晰赞同的,应当为顾客供给明显、免费、简洁的回绝接纳方法。顾客回绝的,网络买卖经营者应当当即中止发送,并不得替换名义后再次发送。
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拟规则:网络买卖经营者以直接绑缚或许供给多种可选项方法向顾客搭售产品或许服务的,应当以明显方法提示顾客留意。供给多种可选项方法的,不得将搭售产品或许服务的任何选项设定为顾客默许赞同,不得将顾客以往买卖中挑选的选项在后续独立买卖中设定为顾客默许挑选。
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拟规则:网络买卖经营者采纳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触及顾客非自动立约的方法供给服务的,应当以明显方法提示顾客留意。
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一条拟规则:网络买卖渠道经营者不得乱用优势位置干与渠道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不得对渠道内经营者与其他渠道的商业协作进行不合理约束或许附加不合理条件。渠道内经营者能够自主挑选在多个渠道展开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