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6高考加分方针_最新检查:上海市2016高考选取优惠加分方针
依据上海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二零一六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法》得悉,二零一六年上海高考加分规则如下:
项目 |
编号 |
考生条件 |
目标 |
有用年限 |
具体要求 |
加分 |
证明单位 |
先 进 对 象 |
1 |
省(市)三好学生、优异学生干部、优异团干部、优异团员 |
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 |
高中阶段 |
2015年1月1日前取得称谓 |
5分,由报考校园择优选取 |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 |
2 |
上海市区县级三好学生、优异学生干部、优异团干部、优异团员 |
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 |
高一阶段、高二阶段接连两年取得相应称谓者 |
2015年1月1日前取得称谓 |
5分,由报考校园择优选取 |
上海市教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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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赛
优
胜
对
象 |
3 |
科技发明创造奖取得者或单科比赛优胜者 |
应届高中毕业生 |
高中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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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前取得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比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 |
5分,由报考校园择优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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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加分目标并须经上海市教委确定 |
2015年1月1日前取得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比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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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前取得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比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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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前取得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比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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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前取得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比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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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前取得全国青少年科技立异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一、二等奖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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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前取得全国“明日小小科学家”奖赏活动一、二等奖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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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前取得全国中小学电脑制造活动一、二等奖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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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前取得世界科学与工程大奖赛获奖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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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前取得世界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比赛获奖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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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体育特长生 |
应届高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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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日—2014年十二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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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前参与严重世界体育比赛团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参与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 |
5分,由报考校园择优选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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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前取得田径、游水等2个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谓 |
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供给证明,经上海市体育专项一致测验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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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1月1日前取得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功夫、羽毛球、网球、射击(含射箭)等8个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谓,并取得由市体育局和市教委一起 认可的全国性体育比赛团体前6名(缺乏8队减2挂号)、市级单项锦标赛中个人前5名(缺乏8人减3选取;缺乏4人,不予挂号)、市级单项锦标赛中团体前3 名(缺乏6队减3挂号;缺乏4队,不予挂号)、市级归纳运动会前6名(缺乏9人或队减3挂号;缺乏4人或队,不予挂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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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径、游水、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功夫、羽毛球、网球、射击(含射箭)等10个项目取得由市体育局和市教委一起认可的全国性体育比赛团体前6名(缺乏 8队减2挂号)、市级单项锦标赛中个人前5名(缺乏8人减3选取;缺乏4人,不予挂号)、市级单项锦标赛中团体前3名(缺乏6队减3挂号;缺乏4队,不予 挂号)、市级归纳运动会前6名(缺乏9人或队减3挂号;缺乏4人或队,不予挂号) |
5分,由报考上海校园择优选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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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技术特长生 |
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 |
高中阶段 |
2015年1月1日前取得全国中等职业校园技术比赛三等奖以上、上海市中等职业校园技术比赛个人全能奖 |
5分,由报考校园择优选取 |
上海市教委 |
政
策
照
顾
对
象 |
6 |
勇士子女 |
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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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由报考校园审阅选取 |
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分证明 |
7 |
少数民族 |
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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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由报考上海校园择优选取 |
户口簿和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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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归侨、归侨子女 |
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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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由报考校园审阅选取 |
上海市侨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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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华裔子女 |
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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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由报考校园审阅选取 |
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侨办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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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台湾省籍青年 |
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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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由报考校园审阅选取 |
上海市台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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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自主工作的退役战士 |
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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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由报考校园审阅选取 |
凭退伍证书、立功受奖证书、安顿部分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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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 |
考生 |
执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颁发荣誉称谓 |
20分,由报考校园审阅选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