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安置房最近大家就一直在关注一个事情,就是说安置房2021统一办理不动产证,这让大家都很好奇这是真的吗,安置房办理不动产证是怎么回事呢,不动产证和房产证的区别会是什么,另外安置房还能进行交易吗,接下来大家就随见闻坊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安置房2021统一办理不动产证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安置房能办理房产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要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其中强调了三大要点:对于手续完善的安置住房,2020年年底前完成登记发证;对手续不完善的安置住房,应尽快完善手续,同时启动不动产登记办理程序;对于短期内难以完善手续的安置住房项目,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工作方案,作出承诺后,办理不动产登记。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各地可结合实际,由市、县易地扶贫搬迁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建设单位等,统一获取办理登记所需的规划、用地、竣工验收、减免税收证明材料和经县级易地扶贫搬迁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搬迁群众身份信息、安置住房分配(购买)凭证等,代搬迁群众申请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能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主体另行提供。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安置住房登记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发证,并将登记簿信息及时接入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严格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53号)要求,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不得向搬迁群众收取不动产测绘、登记等费用,不得增加群众负担。
按照《意见》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完善手续的工作方案,出具按时完善手续的承诺书,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不动产登记。安置住房手续完善后,及时提交不动产登记机构,以完善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档案。
安置房也能办产证了吗
之前有不少人问过,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其实,关于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的主要因素在于,此套安置房是否有房产证。
大部分时候,拆迁安置房是因为城市规划,或者土地开发等一系列原因造成原房屋拆迁后,政府等机关或者其他单位将原住民重新安排使用的房屋。
因为安置房针对人群的特殊性,所以安置房在交易的时候,除了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还有一部分房屋受地方政府的约束。而安置房可以取得房产证,产权全部归个人所有的也很少。所以交易才会受限。
前段时间,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尽快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手续切实做好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的意见》
主要内容就是告诉大家,安置房可以办产证了。
1.关于安置房不动产登记的工作在明年上半年要完成(2021年6月底前)。
2.手续完善的安置房今年年底前就要完成登记并且发证。
3.短期内没办法将手续完善的也不用急,市、县人民政府会制定出合理的办法,并且做出承诺,再办理不动产证。
一般来说,商品住宅在办产证时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住宅登记费等各项费用。而安置房也需要缴纳不动产测绘,登记等费用。但是本次联合印发的安置房不动产登记意见中明确表示:不得收取搬迁群众的不动产测绘,登记等费用,不得增加群众负担。
如果你的安置房还没有办理不动产证,在明年6月份前一定要积极去房管局询问,办理。如果在办理产证期间产生一些不必要的费用,可以选择拒绝缴纳。不该花的钱别花。
还有一个问题是一定要注意的,就是之前购买房屋是无产证的安置房,如今要办理产证,那么就比较困难了。(如果当时买房的时候已经把安置协议中的名字换成买家,那就正常办理产证即可)
如果当时只做了公证,那么只能拿卖方的名字办理产证,然后以二手房的名义再转回自己名下,只是这样一来需要多掏不少钱,房屋交易的税费不可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