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女记者小陈被男同事崔某殴打致死”一事引发社会舆论关注。
据媒体披露的案件细节,崔某在小陈被其殴打致昏迷后仍击打她的后脑,随后告诉警方,“小陈因喝酒不省人事”,五个月后,小陈因抢救无效去世。法院最终判定崔某获刑15年,并赔偿小陈父母64万元经济损失。但崔某与妻子在案件侦查期间火速离婚,并将财产全部转移给妻子,其因此表示“无力偿还”。
对此,天津高院官方微博@津法之声今日(4月4日)凌晨发表回应称,高院注意到有关舆论对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崔某故意伤害一案的关注,并将履行审判监督指导职责,对案件进行审查,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
该案的事件经过为何?据媒体报道,2019年3月19日晚10点左右,小陈与其单位同事崔某(男),在小区内车中停留期间发生争执,崔某多次击打小陈头部,发现小陈昏迷后,崔某再次击打小陈后脑。
约十分钟后,崔某拨打110及120急救电话,告知民警及急救人员“小陈因喝酒不省人事”。被送往医院抢救后,小陈一直陷入深度昏迷状态。2019年8月11日,小陈因抢救无效离世,年仅32岁。
(小陈,图源网络)
该案于2020年8月18日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开庭,法院认定崔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赔偿小陈父母经济损失64万余元。小陈父母及崔某均不服判决,分别提出上诉。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小陈父亲曾表示,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他无法接受,并开始替女儿申诉。今年3月29日,他刚刚收到天津市一中院驳回申诉的通知。对此,小陈父亲开始准备材料,表示将向天津市高院申诉,“我不会放弃,我一定要为女儿讨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