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西双版纳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勐海县自2020年4月以来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同时,在勐海县广泛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积极引导、教育村民群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自觉主动保护生态环境意识。通过宣传教育,100名涉案群众集体投案自首。
典型案例公布:“有好森林才会有好茶”
从2009年开始,布朗山乡勐昂村村民岩布儿为扩大茶园面积,陆续侵占林地5936平方米,2020年8月21日,县林业执法部门在持续深入村组工作中发现其违法行为,随即进行立案调查后得出处理结论。当事人岩布儿认识到错误,积极配合办案部门查处,并主动在该地块上补种了300株树木,符合从轻处罚情节,经办案部门组织研究后,决定对其从轻处理 。
2020年8月25日县林业主管部门对岩布儿做出处罚决定, 岩布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云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六条细化标准第二项的规定,做出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限期于下发处罚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恢复原状;
3、并处擅自开垦林地罚款17808元,当事人岩布儿无异议并于当天足额缴纳了罚款。
岩布儿现在知道到破坏林地必受罚,他说:“做错事就要改正,我补种的树苗成活率在80%以上,如果发现没活的我又重新再去种,现在我们认得了,有好森林才会有好茶,不会再去破坏森林了。”
西双版纳勐海县林业执法部门从严精准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对重点案件、重点区域进行挂牌督办,做到案件查处与植被恢复同步到位,取得了“打击整治少数、教育转化多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