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自残求复磅

2021-04-14 13:20:18 作者: 货车司机自残

很多货车司机是一个人一辆车就得要养活一大家子的人,因此在运货的时候总会有司机耍小心思想要超重运输,近日一则官方回应货车司机自残求复磅的报道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据了解在复磅后结果显示不超载,那么怎么回事,接下来大家就随见闻坊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官方回应货车司机自残求复磅

4月14日,有媒体报道,一名货车司机赵洪军驾驶一辆限载49吨货车从山东到广东佛山运货。一路途径多个监测站均未被超限处罚。

而经过广东清远时,执法人员称重时却出现超重情况,要扣车处理。赵洪军多次与执法人员沟通请求复磅未果,无奈之下选择自残后得以复磅,结果显示不超载。

14日,记者从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获悉,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核查此事。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与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有关执法工作的通知》,货车装货限重为49吨,“超过规定限载标准1吨以内的,予以警告后放行”。

赵洪军说,他在现场多次请求工作人员,对装货车辆进行复磅,均遭到拒绝。赵洪军拨打12345市政热线,也没有获得回应。赵洪军称当时实在没有办法,只能采取割腕自证清白,请求工作人员进行复磅。

赵洪军告诉记者,自己割腕之后开始不停流血,但是新庄超限站工作人员不闻不问。等到失血感到头晕时,工作人员告诉赵洪军“领导同意复磅”。最后车辆复磅结果为49.96吨,超限站工作人员对其放行,赵洪军担心违约便马上赶往目的地。

赵洪军称,超限站工作人员对他的伤势没有任何表示,当时也未拨打120。最后包扎伤口、打破伤风针等花了近500元,均系赵洪军自行承担。赵洪军表示,为何要把司机逼到割腕,才能求得复磅机会,当地交通运输局、超限站工作人员应当给自己一个说法。

4月14日,上游新闻记者致电清远市清城区新庄超限站上级管理单位清城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事件正在调查当中,还不清楚详细情况,调查清楚之后会发公告。

扩展消息:

货车司机服毒后续

河北货车司机金德强途径唐山市丰润区治超站时因车载卫星定位系统掉线被扣车、罚款2000元后服农药自杀一事持续引发关注。金德强服毒前留下遗书表示:“超限站说车辆北斗卫星定位掉线,罚款2000元,请问我一个司机怎么会知道?”

北斗卫星定位是什么,在车辆驾驶过程中又对司机有何影响?河北多名货车司机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北斗定位系统在新车上牌前由司机挂靠的运输公司负责安装,目的是每4小时通过语音进行提醒,防止司机疲劳驾驶。

但有货车司机认为,实际驾车过程中,由于堵车远离服务区、无法更换驾驶员等原因,在司机并未疲劳驾驶的情况下,4小时的时限过于苛刻,“不人性化”;此外,北斗系统存在信号盲区,忘记插卡启动系统或由于道路颠簸线路松动也常有发生,“信号不好就不是人为的事儿”,不应定性为人为破坏。

2014年1月,为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三部门出台《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并于当年7月开始实施。该办法第37条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800元罚款;第3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

一位交通执法一线人员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一般从事物流的运输企业都会安装该系统,交警执法时若发现系统状态不正常,会对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处于200元罚款,但罚款前一般以提醒教育为主,拒不整改再处罚。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认为,目前尚无证据证明是金德强故意破坏,且《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规定的罚款对象为“道路运输经营者”,若司机为企业员工,经营者是企业,不能罚司机,故适用第38条罚款2000元不当。“北斗卫星出现故障,首先要分清故障原因,区别对待,譬如是系统原因、还是设备自身原因、还是人为原因等,而且首先是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才罚款800元。本案完全可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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