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警方捣毁一“杀猪盘”诈骗团伙

2021-05-12 11:53:34 作者: 袁州警方捣毁

杀猪盘是一种十分常见的骗局,据统计在我国每年因为杀猪盘受骗的人数非常多,近日相关报道称,袁州警方最近捣毁了一个杀猪盘诈骗团伙,据了解这个团伙是湖南籍的,目前已经被警方拘留,对此想要了解更多有关资讯的话下面就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袁州警方捣毁一“杀猪盘”诈骗团伙

近日,袁州公安分局接上级下发线索:有一湖南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在袁州区某小区实施“杀猪盘”诈骗犯罪活动。接到线索后,分局反诈中心联合新田派出所立即组织开展调查。通过调查,民警摸清了该团伙基本情况。为避免打草惊蛇,将其“一网打尽”,民警在该小区经过数日的蹲守,最终锁定了该团伙藏匿的具体房间,随即进行突击抓捕,成功抓获以周某为首的诈骗嫌疑人员7名,当场查获作案手机40余部,笔记本电脑一台,缴获电话卡、流量卡60余张,涉案银行卡4张,查扣部分涉案资金。

周某,可谓是工作经历丰富,进过厂、干过销售、开过塔吊,还“钻研”过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直到去年,结束了上一份工作的周某回到湖南老家待业,平日里在家中的小店帮帮忙、闲暇时和朋友去酒吧小聚,日子倒也惬意。然而,一次酒吧的小聚,让他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变化。2020年10月中旬,周某在酒吧与一伙朋友聊天,其中一人玩笑般称要带着大家赚钱,当时周某并未放在心上。之后也与那人吃过几次饭,但也没有明说到底是做什么事。直到今年春节期间,周某在酒吧再次遇见了对方,喝酒聊天中双方谈及了赚钱的“事业”,主要就是添加微信好友、聊聊天就行。并且对方承诺如果周某干的话,将会提供相关资料。周某心动了,几日后他便行动了。

在准备好了手机等工具后,他以招工的名义为由,先后招聘周某杰、唐某、王某等六人。3月初,周某带领其他6人来到宜春,在袁州区某小区租房入住,将提前备好的手机等工具分发给唐某、王某、邓某等人,组织他们利用微信添加好友、建立微信群。3月初至4月中旬,该团伙发展添加微信好友人数达6000多人。添加好友后,便进行“养号”(实为“养猪”)。为了获取他人的信任,他们将微信号“包装”成一名成功人士,到其他平台软件上将他人账号发布的动态文案、图片复制保存,再转发到微信朋友圈。之后不断的进行聊天和对方拉近距离,将一些宣传视频、文字、主要投资返利的方法、收益等情况告诉对方。一旦博取了对方信任,他们便向微信好友推荐一款虚假的投资App,并虚构租赁“机器人”在线刷流量、点击率、点赞可自动赚钱的虚假事实,称租赁机器人价格在100元/台至20000元/台不等,可实现24小时全自动抓取,无需人工操作即可躺着赚钱。

另一边在微信群内鼓吹价格越高收益回报越大,使用微信小号当“托”,故意发布一些客户投资后账户盈利截图,诱骗微信好友投资。还有所谓的专业讲师,在群内宣传虚假平台的公司介绍、发展前景、投资渠道、收益率、公司活动等信息,让微信好友相信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赚钱。倘若被害人信以为真,便继续编造谎言要求加大投入,等待最终时机成熟,再以各种理由非法将投资者的钱据为己有(即为“杀猪”)。

目前该犯罪团伙诈骗被害人何某某等20余人投资虚假项目累计金额达20万元以上。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杀猪骗局被骗的钱能追回吗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你的金额较小,尚未达到立案标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你的资金。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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