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的结果就是依据天柱县交警大队的认定书来判决的,判决我小孩全责,老人住院期间治疗费用都由我们来承担的。”对于一审的结果不满意,王女士一家提出上诉,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上诉。”王女士一家人不认可交警和法院的认定,认为老人属于自行摔倒,而他们是出于好心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当地交警大队做出的事故认定是错误的。
而老人家属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老人出事前身体健康,苏醒后已不记得为何受伤。同时,老人出事后十余万的治疗费用,都是由老人家属垫付的。同时,记者致电此案相关调查人员,但并未得到回复。
撞了老人一般如何处理
1.首先不要惊慌,要立刻给110或者保险公司打电话,如果老人的伤势很严重,可以拨打120。要留在现场等待交警的到来。
2.老人如果伤势不是很厉害,可以慢慢把老人扶起,和老人进行协商解决。
二、关于赔偿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