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树要求应聘者抵押房产终身服务】据海南直聘微信公众号19日消息,中国饮料十强企业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招生“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人才。晋升至总经理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其中招聘条件提到,应聘者需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椰树”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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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昨天(8月19日),海南直聘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椰树的一则招生启事,其中的一条条款“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终身在‘椰树’服务”引起了热议。
根据招生启事,海南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为“职业经理学校”公开招生,招生启事显示总经理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听起来相当诱人。但是当上总经理要“两个16年”,一是学习经历16年(小学6年,中学6年和本科4年),而是实践经历16年(下车间4年,上市场7年,进集团班子5年)。
此外,招生启事的招生条件中还包含三个条件,一是承诺做到“两不”。即: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二是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做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椰树”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三是要过写作考试关才录取。
对此,有网友表示这是违法行为,违反劳动法,而且“顾事业不顾家”的条款相当过分,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