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筹备保障工作部署和要求,以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行动为支撑,提升在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及水环境治理水平,强化常态化监管和会期严格管控,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工作机制,重点保障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举办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确保会期实现 西安“全运蓝”(沙尘天气除外)和 全市重点流域水环境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住建局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环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下设两个工作组。承担牵头工作任务的处室要积极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认真落实工作任务。
(一)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组:建筑业管理处牵头,重点工程推进处、市政建设处、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处、各督导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城乡建设干部学校、市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监管中心、市建筑装饰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城中村改造综合执法监察支队、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市建筑劳动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散装水泥发展服务中心)、市工程建设住房监察队配合。
(二)水环境保障工作组:市政前期处牵头,重点工程推进处、市政建设处、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城棚改建设工程监管中心配合。
三、保障时间
全运会召开日期为 2021年9月15日至9月27日,残特奥会召开日期为 2021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
(一)空气质量保障方面各阶段保障时间具体如下:
会前保障阶段:本方案印发之日至2021年9月9日,2021年9月28日至10月16日;
会期保障阶段:2021年9月10日至9月27日,2021年10月17日至10月29日。
(二)水环境质量保障方面各阶段保障时间具体如下:
会前保障阶段:本方案印发之日至2021年9月4日
会期保障阶段:2021年9月5日至10月30日
会后保障阶段:10月31日至11月2日
四、工作任务
(一)空气质量保障方面
1. 会前保障措施
分两个阶段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第一阶段(本方案印发之日至2021年3月31日):严格落实《西安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重点围绕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强化在建工地及两类企业扬尘管控、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等任务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2021年4月1日至9月9日,2021年9月28日至10月16日):严格落实《西安市蓝天保卫战2021年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年度重点工作,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重点做好赛事期间在建工地及两类企业扬尘源强化管控、环境空气质量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2. 会期保障措施
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召开期间( 2021年9月10日至9月27日,2021年10月17日至10月29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全面深化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除民生保障及重大项目外,涉土作业工地一律暂停施工, 全面实行封闭围挡、物料遮盖、地面清洗,保持施工场地及周边100米以内道路的清洁。
牵头处室:建筑业管理处
配合处室:重点工程推进处、市政建设处、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处、各督导组
责任单位: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
(2) 严格实施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联网。民生保障及重大项目工程必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七个到位”控尘要求,在建工地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扬尘在线监控设备,并与西安市智慧环保平台联网。环境空气质量敏感区域周边3公里范围内保障类项目必须密闭施工。
牵头处室:建筑业管理处
配合处室:重点工程推进处、市政建设处、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处、各督导组
责任单位: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
2021西安全运会停工令的通知最新
(3)严格管控两类企业。涉及抢险抢修、民生保障及重大项目工程的两类企业,严格按照生产需要每三天申报一次豁免,其余一律停产。
牵头处室:市散装水泥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
(4)加强在建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
牵头处室: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